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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英烈·护忠魂 | 公益诉讼,护英烈“回家”


缅英烈·护忠魂


4月1日上午,安吉县检察院、安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天荒坪镇政府联合开展散葬烈士墓迁入孝丰烈士陵园及清明祭扫英烈活动


擦拭烈士墓并敬献鲜花,寄托对先烈的无限哀思。



以公益诉讼检察之力

守护英烈荣光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在我们党一百年的非凡奋斗历程中,一代又一代中国共产党人顽强拼搏、不懈奋斗,涌现了一大批视死如归的革命烈士、一大批顽强奋斗的英雄人物、一大批忘我奉献的先进模范。

为了更好地传承革命精神,捍卫英雄荣光,安吉县检察院充分履职,切实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英烈保护法》有关要求落到实处,于3月中旬开展“缅英烈 护忠魂”英烈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自活动开展以来,安吉县检察院第五检察部的干警陆续拜谒、勘查了散落在全县的14座散葬烈士墓、1处烈士纪念碑和1处烈士陵园。针对符合集中安置条件的散葬烈士墓、部分墓碑破损、缺少相应烈士纪念碑等情况,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

为告慰先烈英灵,安吉县检察院积极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属地乡镇沟通对接,达成共识形成合力。

在勘查天荒坪镇横路村的潘荣昌烈士散葬墓时,干警了解到,潘荣昌烈士的胞弟潘荣相有将其哥哥的烈士墓迁入烈士陵园集中管理的意愿:“我哥哥是当地农抗会主任,1921年生人,1945年抗战胜利后牺牲,可以说他的一生都和党紧密相连”,这位86岁的耄耋老人介绍到,“我岁数大了,哥哥又没有后人,我希望能将他的墓迁入孝丰烈士陵园,这样就不怕以后没人管了”。

为了告慰先烈英灵,完成老人的心愿,安吉县检察院立即协同退役军人事务局解决烈士墓搬迁相关事宜。清明节前,与中国共产党同诞的潘荣昌烈士潘豪富烈士终于魂安孝丰烈士陵园。其余散葬烈士墓也在分阶段分步骤推进搬迁中,以告慰英灵,让散葬各地英烈不再孤单。



翻阅党史,立党先贤血泪犹在;书写新篇,承志后人薪火相传。保护好英烈纪念设施,对于弘扬英烈精神、巩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重要意义。

安吉检察干警将接好时代“接力棒”,传承红色基因、赓续共产党人精神血脉,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到检察工作中,展现新时代检察队伍风采。



 < 2021-72 > 

(总第571期)

      供稿|第五检察部

       办公室

图片|办公室

             第五检察部

编辑|汪碧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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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检察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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